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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病、事假办理流程
2015-12-03 15:25 yq    (点击:)

1、请假时间在院系签字范围内的病、事假(辅导员一天,学工办主任三天,院系党总支书记一周)按要求签字。若学生要求回家,学生必须当辅导员面与家长联系,辅导员与家长确认属实后,学生将所联系家长姓名、电话写在请假条上方,按要求签字,辅导员提醒学生按时返校。

2、请假时间超出院系党总支书记签字范围的事假:

①学生或家长提出书面申请(院系、班级、姓名、学号、原因、请假起止时间、在请假期间安全责任自负)。

②学生及家长在申请上签字。

③辅导员在申请上签字。

④学工办主任在申请上签字。

⑤院系党总支书记在申请上签字。

⑥学生填写请假条。

⑦学生持申请及请假条到学生处,学生处处长签字。

⑧签字后请假条和请假申请交辅导员留存,学生持一张请假条。

⑨辅导员提醒学生和家长按时返校。

3、请假时间超出院系党总支书记签字范围的病假:

①学生或家长提出书面申请(院系、班级、姓名、学号、原因、请假起止时间、在请假期间安全责任自负)。

②学生或家长提供医院诊断证明。

③学生及家长在申请上签字。

④辅导员在申请上签字。

⑤学工办主任在申请上签字。

⑥院系党总支书记在申请上签字。

⑦学生填写请假条。

⑧学生持请假条、诊断证明、请假申请到学生处,学生处处长签字。

⑨签字后请假条、诊断证明、请假申请交辅导员留存,学生持一张请假条。

⑩辅导员提醒学生和家长按时返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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