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辅导员工作总站职责
2009-04-06 00:00     (点击:)

一、对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工作建设进行宏观管理、科学指导,制订和落实学院辅导员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。
二、制定辅导员工作考评办法、奖惩措施,落实学院有关辅导员的政策和规定,建立和完善辅导员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,监督、检查、协调各院系辅导员工作。
三、分析研究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思想动态。要最大限度地使用和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效能平台,加强校外辅导员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基地建设,定期开展包括“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论坛”在内的多种校园文化活动,开展校园网络及网上德育平台的研究和建设。
四、组织、举办辅导员培训班,研究、制定辅导员培训的形式、内容
五、组织、召开辅导员工作经验交流会。
六、归纳、整理、填写学生管理工作月记台账,督查各院系周记台账、辅导员工作日记台账。
七、督导辅导员院系分站和辅导员公寓一线站的工作。
八、定期深入院系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调研,及时向学院党委汇报有关辅导员工作建设情况。
九、做好院党委、学生工作处交办的临时性学生管理的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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