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天,科管把几个年资稍长的护士们集中起来,给与基本的护士长指导,因为以后每个人都有可能在某天某一个班负责病房事务,担任临时“护士长”。其中一个护士听了立刻跳了起来,坚决“抵制”,说自己是个小小人物,宁可平庸无事,绝不为他人负责。接着其他几个护士都纷纷效仿退了出来。
在中国,似乎很多的护士苦哈哈地熬着,目标之一是“熬”出个护士长,在“人治”的管理系统中,“护士长”权不大,但是可以摆脱辛苦的床旁工作,可以少许有点“特权”,而且可能在工资上,职称和教育机会都有高人一等的机会,训斥下属的机会多多。(假如说错,请诸君原谅)。美国的基层护士长/主班是个令人头疼的职位。
和美国整个国家的管理制度一样,当官的不是“主”,而是“仆”。这个“仆”必须及时帮助基层人员解决困难,业务问题,而不是一味地发号施令,高高在上,霸气十足。一个基层的美国护士管上四五个病人,只要管好自己一方“自留地”即可,其他诸事与己无关,但是护士长不行。除了业务管理职责找她,还有诸多琐事,因此平时想要找个基层护士临时顶替暂时缺席的固定护士长,个个都苦着张脸,推三阻四。
在护理过失案件中,浏览了30年事故病历记录的护理博士Laura发现,越来越多的调查正在指向病房护士长,这些护士长不能预见,确认病房突发事件及危机病人安全的潜在问题。
为数不少的护士长,因不能及时帮助基层护士,正确评估护理质量,被指控“职责疏忽”。Laura认为,护士长不是简单地从员工到管理人员角色变换,只是做一些比基层护士多一些的额外工作而已。护士长本身除了具备注册护士的专业素质外,必须担负起监督,检查,杜绝疏漏的责任,有着超越基层护士纵观全局的眼光,了解影响病人安全的各种因素,比如护士的业务能力,病人的病情,环境因素等等。
如今,医院的整体综合服务依赖以病房为单位的基层协同护理。病房护士长是每个单位的“灵魂”。一定要掌握全病房病人人的病情,对潜伏的危险因素嗅觉灵敏,成为突发事件的第一反应者,也是周旋于护士,病人,家属之间的“外交官”。只有如此,才能减少病人的意外伤害,对医院,护士甚至护士长本人的法律诉讼。
一个有经验,负责的护士长,会要求所有在班的护士汇报全病房几十个病人的病情小结,诸如诊断,病情,治疗,下一步计划,病人去向等等。遇有不稳定的病人,要提醒具体管理该病人的护士,病人有可能出现的危机状况及措施,当病人,家属出现疑问,和护士产生矛盾时,护士长是“润滑剂”,了解情况进行调解,减少摩擦。
一次, 在妇产科,有个护士不同意产科医生开出的有关“催产素”的医嘱,拿不定主意的情况下找到护士长,护士长在与医生讨论未果的情况下,决定暂不执行医嘱,采取层层汇报的原则,并直接打电话至“险情管理部门”。
护士长除了肩负诸多职责,因此除了坚实的专业知识,丰富的临床经验,还必须接受相关的法律信息培训,特别是属之本院的各类规定,做到防患于未然,杜绝以小失大。